各有关供应商:
### 受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委托, ### ### ### ### 配套管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NZC####-C#-######-GXHJ)进行竞争性磋商,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服务要求、技术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详见附件)。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 ### 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竞争性磋商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 ### 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号东方国际商务港A座####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工
###
####年#月##日
附件信息:
### ### ### ### 配套管理设施建设项目磋商文件(预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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