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四中学分校项目监理
答疑澄清
一、说明
#、本《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 ### ,以本《答疑澄清》为准。
二、答疑内容
#、 ### 文件中关于业绩加分和总监无在建项目的设置涉嫌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法规中关于“ ### 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规定。#、小微企业特征与条款矛盾小微企业普遍成立时间短、业绩积累不足,要求企业业绩加分属于变相抬高准入门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不得以业绩规模作为评审因素。#、总监业绩的二次限制要求总监个人业绩加分,叠加“总监无在建”的限制,构成双重歧视。 ### 规模有限,总监往往需同时负责多个项目,该条款实质上排除了小微企业的参与可能性。#、法规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明确禁止设定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业绩要求。(#) ### 《 ### 投标管理办法》第##条要求采购需求不得指向特定供应商。(#)招标方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预留采购份额、价格扣除优惠”的政策导向。诉求:要求删除业绩加分条款
回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未规定不得以业绩规模作为评审因素。 ### 乡建设厅####年#月##日发布的文件“关于印发《 ### 文件示范文本》《 ### 文件示范文本》《 ### 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中附件#《 ### 文件示范文本(####版)》要求制作。
三、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的由“####年#月##日##时##分”更正为“####年#月##日##时##分”。
### 属行业标准为:专业技术服务业,该行业隶属于“ ### 业”。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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