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监撤登送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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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厅于####年##月##日依法作出撤销你单位####年##月#日关于唐越的股东、 ### 董事变更备案的决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 ### 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吉市监撤登送告字〔####〕#号),内容如下:   
  ####年#月#日,申请人唐越向本厅递交申请书,反映其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登记、备案为你单位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申请撤销该登记备案事项。依照《 ### 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年#月#日本厅受理调查。查阅企业登记档案显示,你单位由段磊、杨景财#名股东合计出资##万元,于####年##月##日设立登记。其中,段磊出资##万元,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杨景财出资##万元,任监事。####年#月##日变更登记、备案,杨景财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段磊任监事。####年至####年,唐越任公司销售经理。####年##月#日变更登记、备案,段磊、 ### 股权转让给唐越,唐越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因未按规定申报####年度年检,####年#月##日你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档案记载的电话经拨号显示不再由你单位及相关人员使用。 ### 地址未能找到你单位及工作人员。 ### 地址邮寄《询问通知书》未接收被退回。 ###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核实,#### ### 就读。 ###  ### 书面证明唐越于####年##月##日办理身份证丢失业务。因办理日期晚于####年##月#日变更登记、备案时间,该证明材料不予采信。####年#月#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发布你单位涉嫌冒用唐越身份取得登记(备案)的公示,公示期##日未收到任何异议。 ### 、 ### 、 ### 发文征询意见, ### 门反馈你单位在税务端“登记状态为非正常户注销,不同意撤销登记”, ### 门未提出异议。 ### ,未发现与你单位有关的诉讼案件信息。   
  经查, ### 和企业档案记载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系,下落不明。 ### 会公示你单位涉嫌冒用自然人身份虚假登记备案信息期间,相关经营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没有提出异议。自####年#月至####年#月期间, ### 校就读。你单位税务登记状态为非正常户注销状态。 ### 、 ### 对你单位被申请撤销虚假登记(备案)事项未提出异议, ### , ### 尚未作出判决、裁定或生效判决、 ### 完毕等情形。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 ###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 ### 虚假登记(备案)事项的公告》,告知你单位拟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和享有的权利。 ### 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   
  本厅认为,因你单位和相关人员无法联系,依据《 ### 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 ### 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厅将你单位涉嫌冒用唐越身份作登 ### 会公示##日。在公示期内相关经营主体、利害关系人没有向本厅提出异议, ### 股东、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执行董事变更备案,该行为违反了《 ### 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 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的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股东、 ### 为。   
  《 ### 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 ### 主体登记情形的, ### 主体登记。 ### 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 ### 主体的登记时间、 ### 会公示,公示期为##日。 ### 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 ### 主体登记。”《 ### 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调查期间, ### 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 ### 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以及登记机关联系 ### 会公示,公示期##日。 ### 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 ### 主体登记。”第五十八条规定“ ### 主体备案事项的, ### 。”你单位于####年##月#日办理的股东、 ### 董事变更备案,应予撤销。你单位税务登记为非正常户注销状态, ### 相关法定义务情况, ### 设立登记。   
  综上, ### 为,违反了《 ### 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 ### 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 ### 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厅作出决定如下: ### ####年##月#日关于唐越的股东、 ### 董事变更备案,恢复到####年##月#日变更前的股东登记状态、 ### 类型状态。    
   ### 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厅领取《 ### 监督管理厅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并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 ### 政复议; ### 提起诉讼。   
   ### 监督管理厅   
  ####年##月##日   
  联系人:孙东峰、李静怡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监督管理厅#号楼   
初审:李静怡   
复审:沈云志   
终审:周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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