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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万安县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公寓在引进人 才、留住人才上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加快打造“心安万安” 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试行)》、《万安县名师名校长双引 双培实施办法(试行)》、《万安县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 (试行)》、《关于同意公职人员、高层次人才、教育医疗系统、 园区企业高管员工住房保障事宜的批复》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县 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 ### 旁人才公寓 ## 套、楼富 滩人才公寓 ### 套、长湖垅人才公寓 ## 套,共 ### 套。 二、适用对象 人才本人及配偶、父母、 ### 城区范围内无产 权房屋,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具体类 别为: #.《关于加快打造“心安万安”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试 行)》 ### 涵盖各类人才:全职新引进到万安企事业单位工 作或创业并认定为省级高层次人才,A 类、B 类、C 类、D 类、E 类、F 类人才;全职新引进到我县主导产业以及新兴产业企业工 作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 技师等级证书人才;年度纳税 ### 万元以上或者成功申报省级以 — # —上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 等各类研 发平台以及其他对招商引资有重大贡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万安县名师名校长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 ### 涵盖的全职入编引进的一、二、三类人才。 #.《万安县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 ### 涵盖的全职入编引进的一、二、三类人才。 #.《关于同意公职人员、高层次人才、教育医疗系统、园区 企业高管员工住房保障事宜的批复》 ### 涵盖各类人才:体 制内在编在岗人员(含乡镇);经县委人才办审定的高层次人才; 部分园区企业高管;国有企业正式聘用人员( ### 、两 ### 、润安水务签订聘用合同人员, ### 根 据房源情况确定);教育、医疗系统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 以上人员。 三、申请材料 #.万安县人才公寓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申请人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备查; #.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分类评价证书等相关 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申请程序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本人填写《万安县人才公 寓申请审批表》,一并将其他申请材料提交至用人主管单位。 #.初步核实。用人主管单位对申请材料认真把关,及时提出 — # —审核意见。 #.审核确认。 ### 终审,并将终审意 见反馈给申请人。 五、租住流程 符合入住条件者, ### 控 ### ( ### ### 边办公楼 ###)签订入住协 议,领取人才公寓钥匙。 六、租住条件 (一)《关于加快打造“心安万安”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试行)》相关规定。 #.全职新引进到万安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创业并认定为省级 高层次人才,A 类、B 类、C 类、D 类、E 类、F 类人才免费提供 # 年期人才公寓,免收房屋租金、物业费用,用水用电费用、网 络宽带费用等费用自理。(三室两厅) #.全职新引进到我县主导产业以及新兴产业企业工作的具 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等 级证书人才,免费提供 # 年期人才公寓,免收房屋租金、物业费 用,用水用电费用、网络宽带费用等费用自理。(一室一厅及以 上) #.年度纳税 ### 万元以上或者成功申报省级以上工程技术 ### 、重点实验室、 ### 等各类研发平台以及 其他对招商引资有重大贡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免费提供 # 年期 人才公寓,免收房屋租金、物业费用,用水用电费用、网络宽带 费用等费用自理。(一室一厅及以上) 免费 # 年期满后仍需租住的需缴纳租金和物业费,租金标准 设定为 # 元/月?㎡(含税),另按多层 #.# 元/月?㎡、高层 #-#.# 元/月?㎡交纳物业费(含税)。 (二)《万安县名师名校长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全职入编引进人才可按万安县人才公寓政策规定享受免租 金入住人才公寓或单位周转房一套(间),面积分别为:一类人 才 ### 平方米以上,二类人才 ###-### 平方米,三类人才 ##-### 平方米,免收房屋租金、物业费用,用水用电费用、网络宽带费 用等费用自理。 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房屋后需退租。 (三)《万安县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全职入编引进人才可按万安县人才公寓政策规定享受免租 金入住人才公寓或单位周转房一套(间),面积分别为:一类人 才 ### 平方米以上,二类人才 ###-### 平方米,三类人才 ##-### 平方米,免收房屋租金、物业费用,用水用电费用、网络宽带费 用等费用自理。 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房屋后需退租。 (四)《关于同意公职人员、高层次人才、教育医疗系统、园区企业高管员工住房保障事宜的批复》相关规定。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经县委人才办审定的高层次人才; #.部分园区企业高管; #.教育、医疗系统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教师; #.国有企业正式聘用人员( ### 、 ### 、 润安水务签订聘用合同人员, ### 根据房源情况确 定)。 以上除第二类高层次人才免收三年房屋租金、物业费用外, 其他人员租金标准设定为 # 元/月?㎡(含税),另按多层 #.# 元 /月?㎡、高层 #-#.# 元/月?㎡交纳物业费(含税)。水、电、气、 ### ### 缴纳。 七、职责分工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人才公寓相关政策制定、规 划建设、分配管理等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 #.县委人才办负责人才公寓申请人入住资格的最终审核,具 体事务的协调沟通,研究解决人才公寓相关事项和问题。 #. ### 门负责资格审查,做到严格把关。 #. ### 负责人才公寓日常管理,做好运营管理、物业 管理、卫生保洁、水电维修等工作。 #. ### 负责人才公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有关规定 (一)加强动态管理 #.实行人才情况变动报告制度,本人调离万安、购买住房或 违法违纪的,用人单位(企业)要及时告知县委人才办,且其本 人须在一个月内退出人才公寓。逾期一个月以上未报的, ### 在单位(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人才公寓原则上不允许随意调换,确有调换需求的需经县 委人才办同意后方可调换。 #.承租人需要退租的,需经县委人才办同意后方可退租。缴纳租金根据实际租赁时间扣除租金、赔偿房屋损失(如有)后原 路退还。 (二)加强日常管理 县委人才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每年对人才公寓入住情况 进行复核,住房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超 # 个月或转租他人入住的, 一经发现,收回人才公寓住房并取消其本人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才公寓。 (三)加强责任追究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政策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 取消入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以隐瞒或虚报学历、职业资格、人才认定文件、婚姻状况、 不动产或住房保障等情况,弄虚作假或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 人才公寓的。 #.将承租使用的人才公寓转借、合租、转租或擅自调换的。 #.将承租使用的人才公寓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 状或改变房屋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和使用用途的。 #. ### 罚的。 #.无正当理由连续#个月以上闲置的或连续# 个月未按规定 缴纳租金、物业服务费的。 #.违反人才公寓入住协议的。 九、附则 ### , ### 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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