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中标详情

登录 | 注册
发邮件 附件 收藏

公告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 ### 项目—治安 FK 防范工程潘村入口门楼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 ### 公告。 本项目工程 ### ,新建门楼占用潘村水库管理范围面积为##.### m#,没有填埋、覆压、 ### 为,该工程不占用水域。自公告之日起#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方式:####-####### 申请人: ### ;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 ### 项目—治安 FK 防范工程潘村入口门楼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 #、 ### 项目—治安 FK 防范工程潘村入口门楼防洪评价报告。 ### 项目——治安FK防范工程潘村入口门楼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pdf ### ####年#月#日
查看剩余内容>>

附件下载

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治安FK防范工程潘村入口门楼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pdf

下载

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治安FK防范工程潘村入口门楼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