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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以下简称“商城”)多样化的采购方式,提升采购效率,实现政府采购“质高价低”的目标, ### ### 增加“电子反拍”(以下简称“反拍”)采购方式。现通告如下: 一、反拍概念 反拍是指采购人直接选择一款产品后,设定商品的最高限价,发起反拍,由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商品的供应商自愿参与多轮次竞价,在反拍时间截止后,采购人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的一种采购方式。反拍适用政府采购中的“标准化”货物和“规范化”服务项目。 二、反拍流程 #.采购人发起反拍订单(填写商品要求、设置反拍规则等); #.供应商按反拍规则参与报价; #.采购人确认反拍结果; #.系统发布反拍结果公示。 三、反拍规则 #.目前,商城反拍仅限于已上架的单个具体货物类商品。 #.采购人设置起拍价、单价降幅、反拍截止时间(不得少于##小时)。 #.采购人发起后,所有该品目的协议供应商均可参与报价。 #.第一个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起拍价,其他供应商按单价降幅要求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当前最低报价。 #.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报价期间, ### 有已报价排序,不显示供应商具体名称,报价后,不得撤销报价。 #.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供应商满足#家及以上数量,系统按照供应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相同,按最终报价的时间先后排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家,反拍终止。 四、启用时间 “反拍”采购方 ### ### 正式启用。 附件:反拍订单操作流程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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