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等###户企业( ### 公告 ### 站 ### ),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 ### ( ### )也无法与有关企业取得联系。另外, ### ### 协查, ### 纳税申报。 ### 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 ### 为,依照《 ### 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对“ ### ” ### 罚决定。现予以公告, ### ### 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罚决定, ### 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 提起诉讼。 ### 政诉讼期间, ### ### 。
附件:吊销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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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联系人:卢国华萧伟军联系电话:####-########)
附件:
#.吊销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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