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字泰州”公共数据综合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项目信息采购人: ###
项目名称:####“数字泰州”公共数据综合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数字泰州”公共数据综合服务项目围绕公共数据生产、管理、使用全生命周期,全方位提升数据流通效率与数据供给质量,通过高质量的数据治理服务,逐步形成协调推进有力、技术体系完善、安全管理有序、 ### ,不断增强公共数据共享应用水平,加大公共数据应用创新力度、进一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 ### 会数据实现深度融合应用, ### 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门(单位)##个民生类、政务信息类公共数据综合服务,涵盖教育、医疗、就业、交通、住房、水利、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公共数据服务,充分发挥现有基础性平台支撑作用,防止分散、独立、封闭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避免重复投资,进一步促进集约建设与共建共享,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数字泰州”公共数据综合服务项目需依托于泰州市公共数据平台,实现全市民生类、政务信息类公共数据的数据归集、数据治理、数据共享交换、数据应用等能力, ### 涉及的专有服务内容均为客观要求。 ### 是经泰州市政府授权的全市公共数据一级授权运营主体,所投资建设的泰州市公共数据平台是全市公共数据的唯一承载平台, ### 门(单位)的###亿条公共数据,建成包括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五大基础库和多个专题库,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更换泰州市公共数据平台,一是系统数据迁移可能影响民生类、 ###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系统数据迁移工作需要按照方案制定、迁移实施、适配验证等步骤顺次推进,需要耗费较长时间,迁移过程中也极易造成数据丢失。且在迁移过程中,在一定时间内存在原系统存续、 ### 的情况,将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同时,其他服务商未获得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无法分别实施或提供。 ### 述,为保证民生类、 ###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原有投资,进一步促进集约建设与共建共享,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公共数据安全,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苏财购〔####〕###号)要求,####“数字泰州” ### 使用的专有技术和服务属于客观要求且具有不可替代性和独占性, ### 实施,其他供应无法分别实施或提供。 ### ### 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 ###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南路通江花园##号楼西侧#间门面
### 会信用代码:########MACTU#PJ#N
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大道###号
联系电话:####-########
#. ### 门
联系人: ### ###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号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六、附件(见附件)#### “数字泰州”公共数据综合服务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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