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粤小微(东莞) ###
质疑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圩镇荔苑路##号###室
质疑人法人代表:周冬娥 联系电话: ###########
质疑人授权代表:周冬娥 联系电话: ###########
粤小微(东莞) ### :
质疑人于####年##月##日对“ ### 前教育资源奖补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NZC####-G#-######-NNSJ)##分标”的采购文件提出了质疑,收到质疑人的质疑材料后,我单位对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并及时将质疑内容反馈给采购人,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将资格条件作为加分项。
事实依据:实质性要求就相当于是资格条件,把实质性要求作为加分项,实际就是把资格条件作为加分项。“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法律依据:《 ### 令第##号》第 ###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质疑事项#回复: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该项质疑成立。 ### 修正, ### 。
质疑事项#:以符合已废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加分项。
事实依据:以符合已废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加分项,详情如下:GB####.#-####为已废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法律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 ### 原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新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废止。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质疑事项#回复:引用标准已作废,该项质疑成立。 ### 修正, ### 。
### 述, ### 提出的质疑成立,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需求,适当修改采购文件, ### 。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 ### 门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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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附件信息:
### 前教育资源奖补设备采购NNZC####-G#-######-NNSJ项目的质疑答复函(二).pdf
(###.#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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