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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各有关供应商: ### ### 委托, ### “南疆警鹰”警用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采购编号:HZZC####-G#-######-GXXZ) ### 。为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 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 ### 文件任意条款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月##日## 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 ,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二代居民身份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馨谊;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安巷##号。 附: ### “南疆警鹰” ### 文件。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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