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公示中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就排污源统计管理事项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排污源统计管理事项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 业:商务服务业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 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为记录名单。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特别提醒】   
 #、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 ### 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 ### 理。   
 #、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 ###  ### 承担,磋商过程中,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如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磋商,一经发现则取消其磋商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 ### 门后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 ### 。如已成交,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 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地 点: ### 。   
 方 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的方式, ### 磋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 通知。逾期收到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采用邮件方式递交。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相关人员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 ### q.com,邮件中标题为“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将解密密码发送至本项目的远程交互工具QQ群内(群号:#########),密码发送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具体以采购人群内的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加QQ群发送密码或密码不正确导致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放弃本项目的磋商响应。若供应商发送的响应文件未加密, ### 承担相关风险。 ### 承担电子响应文件不清晰或不完整等相关责任。各供应商也应当充分预估因各种因素导致邮件到达滞后或上传文件被损坏等情况,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在响应文件递交和资料费缴纳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的格式申请加入此QQ群,工作人员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统一予以通过,入群后以“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修改自己的群名片。在磋商全过程中,QQ群是默认的远程交互工具,若供应商未随时关注此QQ群的动态信息,则视为放弃交互或放弃对磋商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也将无法看到无效响应及澄清、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 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 点: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无。   
 #、项目磋商活动模式: ### 磋商模式。   
 #、 ### 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提出,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 ### 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 ###    
 地 址: ### 港路##号   
 联系方式:景先生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先生   
 电 话: ###########    
 二O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查看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