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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10-6号(中山大道中段347号)房产招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重庆市 2025-11-04 
公告内容
                                             标的名称##############################项目编号############租赁底价#.##万元/月信息披露起始日期####-##-##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资产类别房产租赁                                                                                                            招租方承诺                                标的简况                                招租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 ### 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 ### 交易规则, ### 我方义务;                                                                        #、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 ### 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 ### 门审核;                                          #、 ### 了相应程序, ###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 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为, ### 造成损失的, ### 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 ### 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                                                                                                                        坐落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号(中山大道中段###号)                                                                楼盘名称                                                                                                                                                                                            租赁底价                                                                    #.##万元/月                                                                                                    租赁期限(年)                                                                                                    #                                                                                                                        租金支付方式                                                                    季度支付                                                                免租期                                                                    无                                                                                                                        租金递增方式                                                                    不递增                                                                招租用途                                                                    合法合规                                                                                                                                                            产权证号                                                                                                    无                                                                                                                        楼层                                                                    #                                                                结构                                                                    -                                                                                                                        房屋证载用途                                                                    -                                                                招租面积(㎡)                                                                    ##.#                                                                                                                                                             ### 权                                                                                                    否                                                                移交时限                                                                    出租方负责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首期(#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                                                                                                                                                            是否存在租赁                                                                                                            否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踏勘联系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                                                                     ###########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  ###                                                                                                     行为批准机构                                     ###                                                                                                     评估备案机构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 ### 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 ### 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一、 ### 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 上报名操作指南 ### )方式办理报名手续, ###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二、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交易双方按照租赁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 ###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为保护出租方和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 ### 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租金的;(四)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 ### 为的;(六) ### 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 ### 分, ###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 ### 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产权证; ### 测量,实际出租面积以移交为准;本次出租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若决定承租, ### 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 ###  ### 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 ###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 ### 为,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三个月) ### 指定账户,同时将履约保证金(按照实际成交价#个月月租金缴纳,以租赁合同签订为准)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期满后,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返还履约保证金。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六、承租方经营范围应合法合规,在租用前须将经营范围告知出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纪守法。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 ###  ### 承担。   
七、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 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费、电费、气费、通信费、房屋维护维修费用等) ### 承担(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八、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 ###  ### 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 ### 损毁。   
九、租赁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含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水电气故障检修停供、市政设施改造等情形,影响资产正常使用的,招租方不予承租方任何补偿;由于政府规划、 ### 为或招租方整体开发需要、拆迁改造, ### 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限期搬离,招租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十、 ###  ### 分收费标准《 ### 络竞价方案》。   
十一、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二、标的无房地产权证,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三、出租方负责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首期(#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租期计算以签订租赁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 ### 约定。   
十四、在租赁期限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转借、抵押、质押给第三方,不得托管转租,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于非法用途。   
十五、本项目资料仅供参考, ### 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他连带责任。   
                                                                                          承租方资格条件                                无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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