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
二、不准在校服选购中非法谋利。
三、不准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
四、不准向家长收取校服“双送检”费用。
五、不准以家委会名义代收校服费用。
六、不准违规确定校服供货企业。
七、不准频繁更换校服款,同一款式校服使用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三年。
八、不准向列入“黑名单”的校服供货企业选购校服。
九、不准在校服选购中设置歧视性条件。
十、 ### 与供货企业签订合同。
### 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 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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