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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关于惠水县廖家坡珑玥府建设项目(一期)基础设施二次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 代理的惠水县廖家坡珑玥府建设项目(一期)基础设施二次项目, ### 文件中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 #:形式审查、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澄清内容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修改内容未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等其他事项不变。 #、其他事项不变。 ### ####年#月##日 文件预览:澄清内容.pdf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工程量清单.pdf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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