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德昌县麻栗镇三合村饲草料加工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谈判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不收取;
现更正为:
采购包#:收取;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收款单位:德昌县麻栗镇人民政府;
### : ### ### ;
银行账号:#################;
退还方式:无息退还至供应商账户;
退还时间:保质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不予退还情形: ### 合同;
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注: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收款单位交纳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谈判文件中“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付款进度安排: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交货并安装使用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质保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现更正为: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预付款; 采购货物配送安装完成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无任何质量问题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 ###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昌县麻栗镇人民政府
地址: ###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号(凯悦帝景后门旁边)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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