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经研究,对 贵州省清水江( ### 段)治理工程(三 标段)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的组建”进行更正:
原招标文件条款:
条款号
条款号
条款号
#.#.#
### 的组建
### 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评标专家#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 ### 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或者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现更正为:
条款号
条款号
条款号
#.#.#
### 的组建
### 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评标专家#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 ### 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或者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因招标人工作安排调整,原项目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更正为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 ( ### )####年##月##日文件预览: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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