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ction(){ $("*",$("form.comment")).attr("disabled", "disabled");}); function doZoom(size){document.getElementById("zoom").style.fontSize=size+"px";}政策原文一、制定的背景及目的
为加快推进我县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全面提升小微企业园发展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工业强县发展战略为总纲,以转型升级为方向,夯实振兴实体经济基础,坚持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推进建设、高质量集聚项目、高效能管理服务,全面提升小微企业园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快小微企业园的建设,推动企业入园集聚转型发展,为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开辟新空间、营造好环境。
(二)、加强统筹规划
#.明确发展定位。将小微企业园打造成为小微企业集聚、规范、创新、绿色、安全发展的特色化基础平台,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集群化发展的重要承载地
#.强化规划管控。按照“布局科学、规模合理、产业协同、分步推进”的原则,在产业发展规划中要确保新增和新开工的小微企业园以生产制造业园为主,其他小微园占比在##%以内。
#.发挥政府投资主导作用。鼓励镇街、村集体经济组织抱团出资参与小微企业园建设。
(三)、明确建设要求和流程
#.基本要求。
(#)园区规模。新建生产制造类小微园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亩或建筑面积不低于##万㎡,入驻企业总数不少于##家。
(#)控制指标。小微园用地应符合控规要求,容积率一般应达到#.#以上,建筑密度一般不低于##%,厂房层级应达到#层以上。集中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在总用地面积#%以内,建设面积在总建筑面积##%以内的标准建设配套完善职工宿舍、食堂、 ### 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
(#)规范运营管理。小微企业园项目开发业主必须按约定负责保障和维护项目内配套设施, ### 需条件,对项目园区实施统一的物业管理。
(#)设置价格和运营要求。小微园开发建设应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以限地价、限房价、限转让、限自持等方式实施有效管控。
#.审批和监管。
(#)依法依规高效审批。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推进代办审批、实行限时督办、提高审批效率。
(#)制订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开发业主应制定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设方案中应注明非生产性配套设施最小自持比例,并对今后的物业管理要有约定方案。
(#)项目建设方案审核。项目开发业主制订的小微企业园建设方案,按属地原则,经开发区、所在镇街初审后,报县领导小组复审,再提交县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入园企业审核。支持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或同步实施技术改造的小微企业优先入园。
(四)、加强园区产权管理
#.采用租售模式。鼓励小微企业园通过租赁方式经营。采取工业地产模式开发建设的小微园项目可根据项目建设方案等, ### 不动产分割登记和转让。
#.明确分割标准。单个入园企业产权分割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平方米。
#.明确自持标准。开发主体自持比例不低于##%,且不可销售和转让。
(五)、加强园区激励引导
加大小微企业园创牌奖励。对获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小微企业园的最高奖励###万元。对首次获评省级数字化示范小微企业园的给予##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 ###
解读人: 张宏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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