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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海港区教育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三期监理
二、交易编码:G ########### #####
三、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三)资信、业绩评审,“自####年#月#日以来已完成的(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建安工程费####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的企业业绩”。
更正为:“自####年#月#日以来已完成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建安工程费####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的企业业绩,后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三)资信、业绩评审,“自####年#月#日以来已完成的(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建安工程费####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
更正为:“自####年#月#日以来已完成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建安工程费####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后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其余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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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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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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