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第#号澄清函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 ### ### 项目(招标编号:XM####GZBC-ORGCODE-#### ) ### 澄清、修改。 ### 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 分, ### 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问题:招标文件#个标段的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业绩(咨询服务内容需包含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或跟踪审计),证明材料:①审计业务约定书或服务合同或审计服务业务协议书或委托单、② ### 成果文件,①、②两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合同为跟踪审计合同,该项目只出具了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成果报告,该业绩是否可以认定为跟踪审计业绩?是否跟踪审计业绩的成果报告可以为: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或阶段性审计成果报告。
回复:如提供合同为跟踪审计合同的, ### 成果文件可以为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或进度款审核、联系单审核等阶段性审计成果报告, ### 成果文件必须与跟踪审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相对应,比如跟踪审计合同中约定本次服务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则可提供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成果文件。
招标单位: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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