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次)
####-JLSQEV-G####/E################
一、工程名称:某单位公寓住房标准化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JLSQEV-G####/E################
三、公开招标发布时间:####年#月##日
四、变更内容:
#、变更事项:工程量清单取费标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变更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第#.#.#条规定,现对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取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调整取费项
原取费
调整后取费
市区适用范围
西宁市
海西州
县区适用范围
西宁市
格尔木市
海拔高程范围
####m以下
####-####m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按照《 ### 投标法》第二十三条顺延至####年##月##日##时##分;
#、其他事项不变。
五、更正日期:####年##月##日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 ###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步发布。
七、执行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须按调整后取费重新计算取费;
投标截止日期顺延至####年#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
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正版,逾期视为认可新标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单位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
监 督 人:李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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