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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第二次) ####-JLSQEV-G####/E################ 一、工程名称:某单位公寓住房标准化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JLSQEV-G####/E################ 三、公开招标发布时间:####年#月##日 四、变更内容: #、变更事项:工程量清单取费标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变更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第#.#.#条规定,现对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取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调整取费项 原取费 调整后取费 市区适用范围 西宁市 海西州 县区适用范围 西宁市 格尔木市 海拔高程范围 ####m以下 ####-####m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按照《 ### 投标法》第二十三条顺延至####年##月##日##时##分; #、其他事项不变。 五、更正日期:####年##月##日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 ###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步发布。 七、执行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须按调整后取费重新计算取费; 投标截止日期顺延至####年#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 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正版,逾期视为认可新标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单位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 监 督 人:李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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