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年#月#日发布的“ ### 图书采购”采购文件作如下更正:
招标文件中“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子目下
企业服务能力
(#分)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置、 ### 评分),提供#人得#分,最高#分,未提供得#分。
提供签订#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供应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年#月-####年#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编目证书,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二、评审标准”
更改为:
企业服务能力
(#分)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置、 ### 评分),提供#人得#分,最高#分,未提供得#分。
提供签订#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供应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年#月-####年#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编目证书,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中“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子目下“一、 ### 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 ### 最后报价为准。”
更正为:
“#.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折扣报价(大写):;小写:%。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文件递交时间等相应顺延。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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