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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QYCG####-##-####)
一、 ### 分
#、问:招标文件P##-##技术资信分中供应商业绩评审标准中,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合同协议书;
#)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供应商提供的评审业绩若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提供土石方或边坡支护工程服务内容及金额,证明材料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我公司与工程总包单位签订的土石方专业分包业绩,时间金额均满足要求,能提供总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包合同、完工证明。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以认可。业绩材料或证明材料需有建设单位盖公章。
#、问:应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小点供应商业绩要求,我公司提供的项目业绩中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未能体现出土石方或边坡支护的金额,是否能提供竣工清单作为证明材料。
答:不予以认可。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若无法提供土石方或边坡支护工程服务内容及金额,需提供三方单位(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盖公章的结算书,且能体现土方或边坡支护金额。
注: ### 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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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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