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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某部车辆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JKFZDY-F####
三、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备案证明,经营范围为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包含中型货车维修)(提供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现更正为: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须为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备案证明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五、开标地点: ### 会议室(宜昌市西陵区汕头路广盛大厦#楼###)。
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名称: ###
联 系人:彭泽兵
移动电话: ###########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汕头路广盛大厦#楼###
项目监督人: 张宇辰
移动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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