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
(一)删除谈判文件中“ ### 分第四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原“第(六)(七)”。
(二)原公告( ### )“六、获取谈判文件”和谈判文件中“ ### 分第六条”的内容均更正内如下内容:
“(一)发售时间:####年 # 月 # 日至 # 月 ##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购A#纸幅面,将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若为非法定代表人报名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无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 ### 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采购机构邮箱: ### q.com(谈判文件以采购机构邮箱发送为准)。
(四)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不需要此项)。”
(三)原公告( ### )“第八条(一)”和谈判文件中“ ### 分第七条(一)”的内容均更正为“(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年 # 月 ## 日#时##分-#时##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四)谈判文件中“ ### 分第七条(一)”的内容更正为“(一)提交样品时间:####年 # 月 ## 日#时##分(北京时间)”。
查看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