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GK#####
二、项目名称:上党区####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 ### 镇望川新村##号楼#单元###室
被投诉人#: ###
地址:长治市上党区民生大厦#楼
被投诉人#: ###
地址:长治市上党区民生大厦#楼
五、基本情况
### 了审查,现查明事实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 ###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认定投诉事项#、#成立。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三条、《 ### 政复议法》第二十条、《 ### 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投诉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 ### 政复议,或者 ### ### 政诉讼, ### 政诉讼期间, ###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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