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中标详情

登录 | 注册
发邮件 收藏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富顺县富世镇祥云巷##号 被投诉人: ###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纳江路#号 四、基本情况 ### ###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N################),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 ### 认定“ ### ”已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实质上是认定了中标、的成交无效,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 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 ####年##月##日
查看剩余内容>>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