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GK#####
二、项目名称:晋中市基层防灾结余资金使用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洲腾工业区一栋三楼
被投诉人#: ###
地址: ### 东路###号
被投诉人#: ###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号市民之家####室
五、基本情况
### 关于“晋中市基层防灾结余资金使用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本项目是货物类采购,但在采购文件中,以供应商“合同案例”作为评分项,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的规定;#、本项目是通用设备等普通的货物类采购,却将“项目实施方案、质保期服务方案”作为评分项,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采购文件中,将“项目实施方案、质保期服务方案”作为评分项,但评分标准以“缺陷”作为扣分项,属于主观判断,没有量化,且不属于采购需求中的指标,违反了《 ### 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损害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 ### 分成立;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修改采购需求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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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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