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N## ########### ###
二、 项目名称:视频监控设备采购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号客座公寓
被投诉人: ###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宏发路##号
被投诉人: ###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永丰路二段##号( ### 第##幢#单元##层##号)
四、 基本情况
### ### 视频监控设备采购(N## ########### ###),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第一成交候选人: ### 虚假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意图享受小微企业报价扣除,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第一成交候选人: ### 所响应的产品规格型号未指向唯一产品,不符合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且存在虚假响应情形。
投诉事项#:第一成交候选人: ### 响应的存储专用硬盘规格不符合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
五、 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 其它补充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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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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