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中标详情

登录 | 注册
发邮件 收藏

公告内容

################################发布时间:####-##-##一、项目编号:HB################二、项目名称:南皮县中小学智慧黑板设备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锐信建设发展(衡水)有限公司投诉人地址: ### 区中华南大街胜利路小学对面国窖####楼上###室四、基本情况南皮县中小学智慧黑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 , ### , ### , ### ### ( ### )提出质疑,代理公司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年#月##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经补正后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受理该投诉。  #basic# ### #_# ### #_# ### # ### @南皮县光明中路#_#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迎宾中大街西侧#_# ### 街东# ### @被投诉人#_#被投诉人#_#相关供应商# ### @#FILENAME##_##_#投诉事项:#、 ### ### 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质。#、 ### ### 文件中“最低评标价法”。#、 ### ### 提供虚假承诺同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 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中标候选人公示不完整。五、处理依据及结果经核查投诉人在资格性审查评审阶段中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 ##号)第十条、第十七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是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而本项目投诉人在资格性审查评审阶段被评审为不合格,无法参与该阶段及后续的评审,其他供应商的评审情况也无法导致投诉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因此,投诉人投诉事项未能体现其权益受到损害,不属于可以提起质疑、投诉的范围。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六、处理文件编号南财采投〔####〕##号七、其他补充事宜null执法机关名称: ### ####年##月##日
查看剩余内容>>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