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N################
二、 项目名称:新建外产科大楼标识标牌(二次)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 ###
地址:江油市纪念碑街中段##号
被投诉人: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牡丹街##号##栋#楼附###号
四、 基本情况
### ### 新建外产科大楼标识标牌(二次)(N################),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 #.#.#.评审细则及标准 ” P##页详细评审深化设计方案:“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标识标牌提供的“深化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至少包含:(#)项目要求解读;(#)重点难点分析;(#)深化设计思路及理念;(#)采购人文化特色的体现方法。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分,每缺少一项扣#分, ### 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凭空编造、内容实施性不强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内容与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包括时间、地点、名称等)、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的扣#.#分,单项内容扣完为止。”此评分项内容不能作为打分依据。因####年##月##日对“ ### 关于文化建设(VIS/IP形象) ### 内采购项目” ### 招标,招标内容已招设计方案, ### 评分, ###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 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 其它补充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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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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