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MB#C##########
二、合同名称: ### 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续签合同
三、项目编号:YFCG####-####
四、项目名称: ### 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联 系 方 式: ###########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
联 系 方 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 政办公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履约要求:(#)车辆(交通事故保险和保修期以外的)日常维修保养,维修指车辆正常使用过程中的大修、中修、小修和日常出现的故障修理;(#) ### 期内每天##小时维修服务,设立值班电话,实行##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乙方接到甲方服务通知后, ### 紧急救援服务(含节假日);(#)按采购人要求上门接送车辆维修;(#)车辆的外表划痕、划伤、漆面修复;(#)轮胎、轮毂更换及修补;(#)对所有更换轮胎车辆提供免费动平衡检测服务;(#) ### 驶####公里,检查轮胎、动平衡、轮胎换位;(#)免费检测胎压,免费补气,免费更换破损气门嘴;(##)消防专用设备如水泵、举高设备故障的维修和保养;(##)对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和定期客户提醒服务。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在资金预算落实、服务内容和折扣不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该项目可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二次。)
履约地点: ###
七、验收日期:####年##月##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田仁军,吕强,吴昆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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