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 ### 大楼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住所地: ### 区天乡路后街##号附(###-##)号
被投诉人#: ###
住所地: ### 镇东西大街西二段###号
被投诉人#: ###
住所地: ### -商业街(##地块)#(B栋)-#-##号
相关供应商: ###
住所地: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年##月#日, ### ### ,##月##日, ### 。##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开标、评标活动,包括投诉人在内的##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月##日, ### ### , ### 。##月##日,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
投诉事项#: ### 扣分不合理,不应该扣分。
投诉事项#:根据质疑答复提起的投诉,质疑答复缺乏事实依据。
投诉事项#:根据质疑答复提起的投诉, ### 不公平,违反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
投诉事项#:根据质疑答复提起的投诉,磋商小组未按照相关规定协助质疑答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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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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