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的永和镇“镇村联建、携低共富”物业用房,于####年#月#日在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开标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杨晓芳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浙##### ###########
工期
质量
报价(元)
得分
###日历天
合格
########
##.##
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根据《 ### 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 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 ### 理办法》( ### 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 ### ### 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 (建设单位)
### (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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