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 ####
二、项目名称:阿坝县####年“三级饲草体系”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成都市简阳市东溪镇奎星村八组
被投诉人: ###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阿坝镇德雀街##号
被投诉人: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万达写字楼SoHo A座##楼####号
四、基本情况
### ### 阿坝县####年“三级饲草体系”提升项目(N# ########### ####),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 ### 提供的投标文件系虚假材料,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 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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