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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 ### 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号)《关于开展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函〔####〕###号)《自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自然恢复方式销号图斑工作指南(试行)》, ### ### 调查评估,确定#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均已完成自然恢复。 ### (详见附件)。 ### 发布之日起##天。 ### 内容有异议,请 ### 申请复核(地址: ### ,联系人:塞女士,联系电话:###########) 附表:岳普湖县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基本情况表 注:#.图斑编号为园家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内图斑编号; #.地理位置尽可能填写详细; #.图斑面积为国家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内图斑核定面积; #. ### 坐标(绝对度); #.图斑影像大小需一致,建议高度不超过#厘米,宽度不超过#.#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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