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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 令第#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 (公告####年第##号)的相关要求, ### ### ### 第一次公示,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 搬迁及生态恢复项目
#、建设地点: ### 位于大雁镇南西###°方位约#. ### , ### 位于大雁镇南南西###°方位约#. ### 。
#、建设规模: ### 分, ### 的生态恢复。
### 灰渣、脱硫石膏储存外,预计可使用#年。贮存规模约##.##万立方米。
### 生态恢复治理面积#####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 联系人:李杰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 ###########
邮箱: ### q.con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区红星美凯龙##-###号
四、 ### 络链接
###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件#: ### ### 搬迁及生态恢复项目第一次公示.doc##.# KB, 下载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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