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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 令第#号)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沈阳市供气保障项目中俄东线连通工程”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供气保障项目中俄东线连通工程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沈阳市法库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 ### 工程。 #、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 ### 的中俄东线(长岭-永清段)在法库县西北侧孤家子村附近设有CY###监控阀室,并预留天然气接口, ### 将在CY###监控阀室东侧###米(S###省道北侧) ### #座(设计输气量为#.#-#×###Nm#/a)。 ### 管线, ### ### ,全程#.#km,管线管径为DN###,设计压力为#.#MPa。 #、 ### 工程 ### ### 现状工艺装置区预留用地内建设工艺装置,用于接收俄气,建设内容包括收球装置#座、卧式过滤装置#台、超声波流量计#台以及其它附属管路和阀门。进站管线设计压力为#.#MPa, ### 压力#.#MPa,气源经过滤、 ### ### 系统(运行压力#.#-#.#MPa),为当地供气, ### 区应急返供天然气。新建天然气工艺装置接收能力为#.#-#×###Nm#/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方冲 联系电话: ###########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 ###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 ########### 四、 ###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链接: ### 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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