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有关规定,现对《 ### 镇TZ##-####-####地块规划条件》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天,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用地位置: ### 镇。
用地四至:东至规划林地、南至采林路、西至东风干渠、北至规划林地(最终路名以批复地名为准)。
用地面积:约#公顷(最终指标以钉桩成果为准)。
建筑规模:约#万平方米(最终指标以批复为准)。
联系电话:###-########
附件:《 ### 镇TZ##-####-####地块规划条件》规划图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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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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