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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敏河村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予以公示。 ### 街道敏河村,调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m#。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确定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在调查期间不存在污染情况,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标准要求,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 下一步地块详细采样分析工作。 地块调查单位: ###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益乐路##号#幢A##A##室 联系电话:####-######## 邮箱: ### q.com 公众可以信函、传着或其他方式, ### 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附件: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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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河村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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