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关于############################项目建议书审批前公示
申报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高村村、佛洞村
建设年限
##个月
总投资
新建路段投资######万元
#####.#万元
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争取债券资金、专项资金支持, ### 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合计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 ### 生产区建筑面积####平方米,养蚕车间建筑面积#####平方米,饲料养蚕车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小蚕育室建筑面积####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桑蚕丝织技艺及茧丝绸非遗文化体验区建筑面积####平方米;区域内设置机动车停车位##个,非机动停车位###个,并配套充电桩##个。对园区周边道路实施提升改造工程,总长度####米,路面宽度#米,局部困难路段采用#米。
### 门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None
邮件编码
None
邮政地址
本公示的期限为####-##-##
至####-##-##。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 ### 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 ### 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 ### 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 ### 提出。(以上应填写《
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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