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相关规定, ### 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 废物综合利用及一般废物协同资源化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 ###
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乐余镇闸西村(四干河大桥往西 ### 米)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乐余镇闸西村(四干河大桥往西 ### 米)
联系人:王总
(三)承担验收调查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乐余镇闸西村(四干河大桥往西 ### 米)
联系人:王总
Email: ### 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通过Email方式
(#)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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