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 ### 普鲁士蓝正极材料研发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政许可法》、《 ### 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 如下: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南湖路##号( ### 科技园##号楼一、二层)
#、联系人:侴术春(手机:###*****##)
#、审批单位: ### 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 联系方式:##*******##
公众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登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 ### ( ### 生态环境窗口)提出。环评结论和 ### 站 “环境保护”栏目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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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公示版- ### 普鲁士蓝正极材料研发中试项目全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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