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 ### 办法》的要求,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桃园路与阿里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北纬##°##′##.###″ ,东经###°##′##.###″)建设的“华为松山湖团泊洼#号地块工业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于####年#月##日竣工,现就该项目配 ### 信息公示, ### 会公众监督。
调试日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东莞市松山湖桃园路与阿里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团泊洼C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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