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 ###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 ### ### 对“夹江县联兴村新建果蔬筐生产线及果蔬初加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夹江县联兴村新建果蔬筐生产线及果蔬初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 镇联兴村#组
(#)总投资:###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亩,新建#条果蔬筐生产线、果蔬配套生产加工房, ### 、办公休息区等。购置注塑机、打包机械等设备设施,年预计加工果蔬###万斤,年产果蔬筐###万个,配套建设相关环境治理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联系地址: ### 镇联兴村#组
联系人:杨志强
联系电话: ###########
邮编:######
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一段#号附###号#层附#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
邮箱:#########@qq.com
四、 ### 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xxgk/xxgk##/######/t########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 ### 中的其他途径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亦或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信息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观点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本次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即####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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