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技术服务单位组成的《高栏港综合保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 ###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审阅了《验收调查表》,对照《 ### 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生态染影响类》、 ### 门批复等要求, ### 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 ### 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三同时”制度。 ### 门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意见见附件《高栏港综合保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 ### 上留言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综合保税区
联系人:邝工
联系方式: ### q.com
附件#:(公示稿)高栏港综合保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MB, 下载次数#附件#:高栏港综合保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验收意见.pdf###.# KB, 下载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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