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 ### 办法》, ### 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 ### (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西太隆华美路 ## 号 # 栋(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秒)。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从事EVA发泡材料、PE发泡材料加工生产,年产EVA发泡材料###吨、PE发泡材料###吨。
竣工日期:项目相关废水、废气、噪声、 ### 理设施已经于####年#月#日建成,并于####年#月#日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其编号:########MAD#UAPT#J###Y,现进入调试阶段。
调试的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
### 门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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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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