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gin-->苏环审〔####〕###号
浦项(张家港) ### :
你公司报送的《浦项(张家港) ### 合金熔化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 ### 区关停现有#台脱磷炉,新建#台##吨合金熔化炉(两用一备)及配套合金加料系统,配套移动式除尘捕集罩,利旧原脱磷炉除尘器和冷却水系统,其他配套环保工程、公用工程、贮存工程均依托企业现有设施。本项目建成后, ### 分铬铁、镍铁合金由脱磷炉、 ### 熔炼, ### 理规模,全厂不新增炼钢产能。
该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产业定位,符合《 ### 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号)等文件规定。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良生态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设计、 ### 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 ### 业产业政策, ### 分铬铁、镍铁合金,不得熔化废钢。你公司应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钢铁产能调控和产量管理规定,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不新增炼钢产能。
(二)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以新带老”措施,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本项目单位产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清洁生产Ⅰ级水平, ### 业A级水平。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 ###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 ###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函》(苏大气办〔####〕##号)中超低排放要求;镍及其化合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速率, ###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特别排放限值。 ###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限值;厂界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监控浓度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 ### 理”原则设计、建设、 ### 区给排水系统。项目合金熔化炉净环水系统排水进入连铸浊环水系统作为补水, ### ### 回用,不外排。 ### 理, ### ### 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五)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 界噪声达到《 ###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 《 ###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 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做好台账管理。废布袋和废耐火材料更换后由供应商直接回收,废液压油、废油桶 ### 置。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项目依托的浊环水区域、 ### 理站、危废暂存库等区域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 ### 动计划〉的通知》(苏环发〔####〕#号)相关要求。 ### 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最新管理要求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现有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九)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 ### 监测技术指南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十)项目以合金熔化炉车间为边界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十一)你公司应对粉尘治理等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 ### 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备设施,确保安全、稳定、 ### 。
(十二)本项目投产前现有脱磷炉须停止使用。
三、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
(一)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吨、氟化物≤#.###吨、镍及其化合物≤#.###吨、铬及其化合物≤#.###吨。
全厂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吨、二氧化硫≤##吨、氮氧化物≤###吨、氟化物≤#.####吨、一氧化碳≤#.##吨、硫酸雾≤#.###吨、铬酸雾≤#.###吨、氯化氢≤#.####吨、氨气≤#.#吨、VOCs≤#.##吨、镍及其化合物≤#.###吨、铬及其化合物≤#.###吨。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颗粒物≤#.###吨、镍及其化合物≤#.###吨、铬及其化合物≤#.###吨。
全厂大气污染物(无组织):颗粒物≤##.###吨、二氧化硫≤#.###吨、氮氧化物≤#.###吨、硫酸雾≤#.###吨、氯化氢≤#.##吨、氟化物≤#.###吨、镍及其化合物≤#.###吨、铬及其化合物≤#.###吨。
通过关停脱磷炉、实施大气治理措施以及其他“以新带老”措施,项目实施后,全厂颗粒物、氟化物排放量分别减少#.###吨/年、#.###吨/年。
(二)本项目不新增水污染物。通过实施含铬废水回用等“以新带老”措施,你公司废水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六价铬、总铬、总镍分别减少##万吨、##.####吨、#.####吨、#.####吨、#.####吨、#.####吨、#.####吨、#.####吨。
全厂水污染物(外排环境量):废水量≤#######.#吨、化学需氧量≤##.####吨、氨氮≤#.####吨、总氮≤##.####吨、总磷≤#.####吨、悬浮物≤##.####吨、石油类≤#.##吨、氟化物≤#.####吨、六价铬#.####吨、总铬#.####吨、总镍#.####吨。
(三)固体废物: ### 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你公司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 ### 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 ### 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相关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 ### 、 ### , ### 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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