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等有关规定,《甲基精氨酸及其衍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 ### 门报批,现将 ###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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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络链接查阅项目有关信息。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供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
单位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能源路智能制造产业园五号楼三层
联系人:刘兴明
联系方式: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建设西路###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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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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