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 令第###号)、《 ### 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 ### 公告(####年第#号)的规定和《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藏环函[####)###号)的相关要求,即建设单位应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日喀则市谢通门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改造提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日喀则市谢通门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改造提升)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谢通门县荣玛乡吾坚村、龙夏村,仁钦则乡南木顶村、仁钦则村,达那答乡让炯村,列巴乡亚龙村,塔定乡乃能村,卡嘎镇夏角村
公示时间:即日起##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
联系单位: ###
编制单位: ###
联系电话: ###########
附件#:日喀则市谢通门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改造提升)验收意见.pdf###.# KB, 下载次数#附件#:日喀则市谢通门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改造提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书.pdf#.# MB, 下载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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