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 令第###号), ### 《 ### 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现将《新安县金水大道建设工程(上河村至鲍庄村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安县金水大道建设工程(上河村至鲍庄村段)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区域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工
电话: ###########
邮箱: ### q.com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致电、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 ### 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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